来源:搜狐 时间:2023-08-14 21:00:09
驾乘车过程中
随手向车外扔垃圾
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更属于违法行为
4月10日11时37分,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小客车行至开元路时,车内有人通过车窗向道路上抛投垃圾。通过群众提供的信息,宝坻交警很快成功锁定违法车辆,并通知车主和乘车人到交警宝坻支队接受处理。
经调查,当时车内的一名乘车人向车外扔出了一张废纸,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0条规定,交警宝坻支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50元罚款。
车窗抛物处罚你要知道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部门将对乘车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在行驶的车辆中向外抛掷物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车窗抛物的危害你更要知道
在此提示驾乘人员
杜绝“车窗抛物”不文明违法行为
车内应准备垃圾袋
养成不乱扔乱丢的文明习惯
来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