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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碰瓷豪车讹诈小伙「汽车碰瓷诈骗」

来源:搜狐    时间:2023-08-14 18:13:26

近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碰瓷敲诈的案件,被告人苏某、余某、陈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被告人苏某、余某、陈某经合谋,决定在柳州市“碰瓷”他人车辆后,假装追债人员,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三名被告人事先将陈某所有的一辆车牌为粤K34C**的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汽车左边后视镜玻璃砸坏,随后三名被告人驾驶该车辆来到柳州,给该车辆安装上套牌,由苏某驾驶该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并寻找作案目标。

发现目标后,苏某就驾驶车辆假装与被害人驾驶的汽车发生轻微碰撞,待对方停车后,余某迅速用事先准备好的磨砂纸刮擦被害人车辆制造出痕迹,伪造发生交通事故的假象,三名被告人随即利用对讲机伪装追债人员,采用言语威胁的方式,以要求被害人给付后视镜维修费为名,向被害人索要财物。

三名被告人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7月29日期间共驾驶车牌为粤K34C**的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汽车作案8起,数额达人民币17696元。

另查明,被告人苏某、余某与他人(另案处理)经合谋,驾驶余某女儿余某某所有的一辆车牌为粤SX1B**的白色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汽车,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3日在柳州市采用上述方法作案6起,数额达人民币10000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鱼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余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苏某、余某、陈某犯敲诈勒索罪成立。最终判处被告人苏某、余某和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碰瓷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行人形式、骑车形式、还有使用汽车碰瓷的形式,而且有时还是高档汽车。如何对付、防止及打击这些违法行为呢?一是要提高警惕,思想上的充分准备,对于应付突发事件是有益的。二是及时报警,正面处理相关交通事故,千万不要轻易给碰瓷人赔偿,这样会助长碰瓷人的气焰。三是路上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开快车,这样就避免给碰瓷人提供机会。

作者:韦山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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