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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还车成功后索要维修费「被撞女子身亡」

来源:搜狐    时间:2023-11-03 08:22:5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共享服务”给人们提供了便利

有时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成都市民张小姐

使用Gofun出行共享汽车平台后

就陷入了长达7个月的

追讨维修垫付款的拉锯战

2018年9月7日,她在Gofun出行租车后发生事故,垫付了1000元的维修费。根据协议,用户交齐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退款。然而,她经历了7个月的追讨,辗转于平台客服、维修厂和租赁公司,期间两次拨打工商电话投诉,两次上门要钱,才终于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晚拿到退款。

共享汽车出事故

垫付修车费1000元

2018年9月7日,张小姐通过Gofun出行软件租了一辆车,开到成都理工大学附近发生刮蹭。她赶紧联系Gofun出行客服,并根据客服提供的电话找到维修厂负责人陈某,按照指示将车辆送修。

事故认定张小姐负全责,需要支付2550元共享汽车修理费和对方车辆1000元修理费。由于她购买了10元不计免赔险,根据协议,1500元以下的费用不用支付,1500元以上的部分有两种支付方式。一是自费,需要支付剩余2050元维修费;二是保险赔付,需向平台支付1000元保险溢价金和200元车辆折旧费。

最终,张小姐选择了后者。她向平台交了1200元,并先行垫付了对方车辆1000元的维修费,“他说等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就把钱退给我。”

2018年9月27日,她按照陈某的指示提交了资料,但是缺少“损失情况确认书”。“他说要是不得行,看能不能帮忙处理,但是我后面几次打去问,他都以太忙推脱。”张小姐说,“我还问需不需要发给客服一份,陈某说不用了,问了客服也说没问题。”

资料交了7个月

平台和租赁公司都说没收到

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张小姐仍未收到退款。

2018年11月23日,她得知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以为是资料没交齐才没退款,于是向保险公司要了“损失情况确认书”立刻发给陈某,对方却没回应。

又等了一个月,她再次打给陈某,对方的回答是:“又不是你一个人在处理这种事情,很多人都在排队。”最后承诺年前会退款。

1月31日(腊月二十五),临近年关,垫付款仍未退回。张小姐第一次拨打了12345投诉,对方称年后会处理。

半个月后,2月12日,张小姐接到了Gofun出行客服的来电,“这是客服第一次主动打给我。”然而,对方说根本没收到她的资料,她只能再发一次。

等待了两周,退款仍未到账,她微信催促Gofun客服,没有回音。2月27日,张小姐第二次拨打12345投诉。客服很快回电,“这一次他的态度很不好,还说该办的事情都办了,我愿意投诉是我的权利。”

2月28日,实在不愿在家中坐等的张小姐亲自上门找到首汽租赁公司,又听到同样的回答:“没收到资料。”无奈之下,她只好当面把资料发给了对方。一周没有音信,3月8日,她再次前往租赁公司,对方承诺下周一定退款。

期间又是多次电话催促。3月15日晚上,张小姐终于收到1000元退款。

平台回应

事故订单较多 属个别现象

根据平台用户协议,共享汽车发生事故后,用户交齐资料30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维修垫付款退款,为何张小姐经历了7个月才拿到呢?

对此,Gofun出行回应,因为维修厂事故订单较多,加上费用拆分较为复杂,维修厂没有及时将款项厘清给到用户,属于个别情况。

而对于用户辗转于平台客服、维修厂、租赁公司追讨垫付款的情况,平台的回应是张小姐一再要求直接对接,为消除用户疑虑才将租赁方信息给到用户。但是,张小姐表示客服几乎没有主动跟她对接过退款事宜,而是直接把她转给了修车厂,租赁公司地址也是维修厂负责人陈某给的。

用户购买了不计免赔险,租赁公司也给车辆保了全险,为何还要支付保险溢价金?Gofun对此回应:“车辆只要出了一次险,明年(保费)的涨幅就很高。用户可以选择是补上增长的保费还是支付维修费。”

律师说法

法律上没有“保险溢价金”这个概念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凇认为,如符合合同约定退款条件,消费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直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在法律上并没有‘保险溢价金’这个概念,法律也没有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如果保险溢价金属于合同明确约定的,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夏畦凇说,“当然,从合理角度来说,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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