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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将原经营范围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更改为“增值电信业务”,其他内容不变。
(二)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经营范围的调整,需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的变更。
(三)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土地收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1-011)。
(四)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江淮汽车 2021-01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01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选举孙洁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会
2021年3月2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洁:女,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4 年 9月至2006年4月,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6年5月至2012年10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2年10月至今,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工作,其中2015年3月至2020年8月,作为外交家属随任,现任建投投资/建投华文投资业务八部总经理、高级执行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21年3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4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21年3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62296837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尚需与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收储合同,合同是否顺利签署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收款进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在本次土地收储交易中合同履约义务为现状交付土地,在完成土地交付后合同履约义务已完成,相关资产控制权已转移。因此,本次以完成收储土地的交付作为收益确认的时点,本年度能否确认收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 交易概述
根据地方政府整体规划要求,公司位于丹霞路与青龙潭路交口西北侧的土地将由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土地总面积为89820.4平方米(合134.73亩),被收储宗地地上建筑物共49009.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本次拟收储资产净值约4785.63万元,经当地政府评估复审后确定本次土地收储总金额为19098.17万元。本次拟收储土地的地上建筑物没有设定抵押权或被法院等有权机关依法查封及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进行权利限制的情况。
二、决策程序履行
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公司履行完决策程序后,签署相关收储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交易对方
名称: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住所:上派镇人民西路国土资源局大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收购储备服务。制定土地收购储备供应计划,收购储备的土地附着物拆迁,土地收购储备项目选择与运作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收储的土地位于丹霞路与青龙潭路交口西北侧,总面积为89820.4 平方米(合 134.73 亩)。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青龙潭路 ,南至丹霞路 ,西至经开区邮政公司,北至长城制冷科技公司。
(二)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1、收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为 皖(2020)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07162、0007166、0007171、0007173、0007174、0007175、0007176、肥西国用(2015)第1037号,土地用途为工业。
2、公司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出让。
3、收储土地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 49009.52平方米,其中具有《不动产权证》的登记面积为 32591.94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皖(2020)肥西县不动产权第0007162、0007166、0007171、0007173、0007174、0007175、0007176;
4、收储土地的地上建(构)筑物没有设定抵押权或被法院等有权机关依法查封及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进行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评估及补偿情况
1、评估情况:
受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对拟收购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建英房估字(2020)第1838号评估报告;
受肥西县审计局委托,安徽普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评估进行了复核,认为上述评估方法的选用适当。
经过评估、复审,结果如下:
2、补偿情况
根据《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市政府第203号令)的规定,收购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现状土地和房屋评估备案价格与收购土地面积的40%乘以所在区域前两年商业、居住用地综合平均成交单价的30%之和确定补偿费用,其中综合平均成交单价每年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前两年度实际土地成交情况统计分析后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拟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为:收购土地面积的40%(53.89亩)乘以所在区域前两年商业、居住用地综合平均成交单价(547.8 万元/亩)的30%(164.34万元/亩),计人民币 8856.28 万元。
3、土地收储三项合计总金额为 19098.17万元。
本次土地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1)公司取得收储土地发生的所有费用;
(2)收储土地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费用等;
(3)公司开发利用收储土地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气增容,道路、通信及供暖等基础设施投入;
(4)公司为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出具符合规定的收取补偿费票据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六、土地交付标准
现状交付土地。公司按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现状条件进行交付。确保交付土地无污染源,土壤污染监测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测并出具报告,报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如需治理,须由公司负责治理后报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拟收储范围内资产均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本次收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根据初步测算,公司本次土地收储将获得总金额为人民币19098.17万元,土地收储完成后,预计实现净收益约1.4亿元(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如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尚需与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收储合同,合同是否顺利签署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收款进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在本次土地收储交易中合同履约义务为现状交付土地,在完成土地交付后合同履约义务已完成,相关资产控制权已转移。因此,本次以完成收储土地的交付作为收益确认的时点,本年度能否确认收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