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狐 时间:2024-01-26 08:22:16
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公告
经乌海市交通运输局、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19年11月2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取消每500米计费方式和白天低速行驶费不再设高峰时段,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现予以公告。
一、白天租价:早6:00(含)—晚21:00
1.起租价:6.00元/2公里。
2.公里运价:保持不变,即超过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1.50元。
3.等候、低速行驶费:时速为0公里/小时,满5分钟(含)开始加收等候费,每5分钟加收1.5元,不满5分钟不计费;每车次营运时速低于12公里(含)时(即0-12公里),满5分钟(含)开始加收低速行驶费,每5分钟加收1.5元,不满5分钟不计费,不再设高峰时段。
4.返空费:每车次超过10公里(不含10公里)后,超过10公里以外的部分,每公里加收约50%的返空费,每公里计费一次,即2.30元/公里。
二、夜间租价:晚21:00(含)—次日早6:00
1.起租价:7.50元/2公里。
2.公里运价:超过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1.90元。
3.等候、低速行驶费:时速为0公里/小时,满5分钟(含)开始加收等候费,每5分钟加收1.9元,不满5分钟不计费;每车次营运时速低于12公里(含)时(即0-12公里),满5分钟(含)开始加收低速行驶费,每5分钟加收1.9元,不满5分钟不计费。
4.返空费:每车次超过10公里(不含10公里)后,超过10公里以外的部分,每公里加收约50%的返空费,按每公里计费一次,即2.90元/公里。
三、为保证巡游出租汽车在春节长假期间稳定运营,巡游出租车在春节长假期间实行临时运价,调整幅度按照上下不超过基准运价的15%的原则,即每车次基准运价上浮不超过15%。
四、在调校期间实行新旧运价并存的价格双轨制,即若有巡游出租汽车尚未调校计价器,其驾驶员仍按调价前价格向乘客收取费用。
五、本规定自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起执行。
来源:乌海新闻
初审:明玉 刘琳娜
主编:范鹏春
监审:梁文秀
发布:乌海广播电视台
公益我们想让你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