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狐 时间:2024-02-28 08:26:50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
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
执法的权威不容挑衅
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扰
甚至以暴力方式
阻碍警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堵路、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4人被罚!↓↓↓
4月26日
龙南县公安局杨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在杨村风力发电项目施工地
有人堵路不让通行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
并依法劝导正在堵路的朱某军、朱某胜等4人
但,在民警正常执法的过程中
朱某军、朱某胜等4人拒不配合民警执法
还对民警进行辱骂
并对现场执法民警进行挑衅、纠缠
甚至拿出菜刀对民警进行恐吓
后民警依法强制传唤违法行为人
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在治安大队、夹湖派出所
及九连山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该4名违法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
违法行为人朱某军、朱某胜等4人
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察执法不是儿戏容不得任何人的挑衅!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在此提醒: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各类方式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请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龙南公安